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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称改革变化有哪些?

时间:2018-07-27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本报讯 今后参与职称评定,不仅不需要为计算机和外语这两项“硬杠杠”而发愁,论文数量也会放宽;中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到具备组建条件的旗县(市、区)和用人单位;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


本报讯 今后参与职称评定,不仅不需要为计算机和外语这两项“硬杠杠”而发愁,论文数量也会放宽;中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到具备组建条件的旗县(市、区)和用人单位;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

这些备受关注的新变化,是726日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职称评审的创新突破之处,也是今年内蒙古职称改革的新看点。

《意见》明确,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对于参加职称评定的人员,比较关注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这份《意见》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般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对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这份《意见》明确各盟市可结合实际将中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到具备组建条件的旗县(市、区)和用人单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中级职称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各高评委负责区直部门参加评审的中级职称备案工作,各区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备案工作。

此外,《意见》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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