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7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一、查重检测范围和重合率比例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的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送检的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检测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查重检测。2014年已经检测过的论文原则上不再重新检测。
二、查重检测安排查重检测应保证权威性和公正性,统一组织、规范运作。凡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高校可自行负责本校的查重检测,其他高校,省教育厅委托山西大学图书馆承担查重检测工作。各送检高校要在统一安排确定的时间内送检,并按要求及时领取检测结果,以免影响整体检测进度。
三、附送检测结果各校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应将“单篇论文检测报告单”附在论文刊物首页前并加盖学校人事处章。
四、认真组织实施学术论文查重检测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职称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确保查重检测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检测结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通过论文查重引导教师严守学术规范,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确保公平公正,各校人事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生篡改检测结果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学校给予处分。
附件: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8日
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一、受理查重检测范围论文检测只接受各高校人事部门委托的教师职称评审学术论文,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论文。
二、检测采用系统检测机构统一使用“CNKI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论文重合率(文字复制比)检测。
三、送检程序
1.检测论文由各高校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后汇总到“2015年××××大学送检论文汇总表”(见附表1),表中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作者、申报职务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填写,按教授、副教授的顺序依次排列。
2.送检论文(指已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收录),须由作者本人填写“学术论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表2)和“单篇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见附表3)中的单位、姓名、从事专业、申报职务、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等信息,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3.对新近发表的论文(指纸质版已出但电子版尚未被同方、万方、维普三个数据库收录),除须作者填写附表2、附表3外,还须提供刊物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Word版原文(以论文标题命名)及本人承诺书(见附表4),确保提交的电子版与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完全一致。
4.提交方式:以学校名称为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为单位建立二级文件夹,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山西大学图书馆邮箱:libzx@sxu.edu.cn。
5.论文检测后,出具检测结果一览表,并附单篇学术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及《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并加盖山西大学图书馆公章方有效。四、检测时间安排及收费标准接收检测时间:2015年8月13-20日,补检时间:9月15-20日。各高校于8月12日即可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通知山西大学图书馆确认。检测报告一般在一周内完成后即通知送检单位。为了减少干扰,减轻接待负担,请各校人事部门尽可能用电话联系